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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关于征集2017年天津市人工智能科技重大专项的通知

市科委关于征集2017年天津市人工智能科技重大专项的通知

  • 分类:要闻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8-30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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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市科委关于征集2017年天津市人工智能科技重大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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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深化*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有关精神,切实推进《*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启动实施人工智能科技重大专项。

 

  现发布《2017年天津市人工智能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有关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项目申报指南

 

  ★关于申报单位性质标注说明

 

  申报指南中,部分征集方向对申报单位性质进行了标注,具体说明如下:“A类”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均可申报;“B类”指须以企业为主承担单位进行申报。科研院所、高校牵头申报该项目时,请做好组织筛选,每个科研院所、高校牵头申报不能超过2项。

 

  方向一:人工智能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应用

 

  1.智能传感(A类)

 

  重要支持高灵敏度、高可靠性智能传感芯片及器件。研发基于CMOS工艺的仿视网膜机理的智能视觉信息感知芯片、智能传感器件等,并实现量产。每个项目完成后,需新申请发明*3项(含)以上,具备申请重要新产品条件。

 

  支持智能传感系统研发。研制高速智能视觉感知系统,突破仿视网膜智能视觉信息传感、基于脉冲编码的图像还原等一批关键技术。每个项目完成后,需新申请发明*3项(含)以上,技术产品需实现应用,并可成功申请到*级(含部委级)项目支持,申报时出具相应说明函。

 

  2.脑机协同(A类)

 

  重要支持应用于诊治健康及生活服务的高性能脑机交互技术及系统的研发。突破群体协作式、移动式脑机接口技术,开发新一代人工神经康复机器人系统、新型人机融合虚拟现实训练系统等产品。每个项目完成后,需新申请发明*3项(含)以上,部分技术水平达到*先进,在临床、航天、军事等领域实现应用,并可成功申请到*级(含部委级)项目支持,申报时出具相应说明函。

 

  3.生物特征识别(B类)

 

  重要支持基于复杂应用场景下的人脸、虹膜、指纹等生物特征识别系统开发和应用。围绕生物特征信号增强、生物特征表达与抽取、生物特征匹配、深度学习等方面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开发出生物特征识别系统,要求系统识别率不低于95%。每个项目完成时,新申请发明*3项(含)以上,部分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在安防、教育、金融、交通等领域实现示范应用,具备申报“杀手锏”产品条件。

 

  4.语义、音视频分析识别(B类)

 

  重要支持语义分析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研发跨语言文本挖据技术、面向机器认知智能语义理解、大数据语义知识图谱等一批核心技术,开发出基于市场分析、政府舆情、精准营销、风险监测等领域的应用产品。每个项目完成时,新申请发明*3项(含)以上,具备申报“杀手锏”产品条件。

 

  重要支持基于人工智能的视频分析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突破视频资源多模态特征智能提取、视频资源的高层语义信息理解等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研制海量视频智能检索、行为分析、图像增强、多机联动跟踪等图像视频分析识别产品。每个项目完成时,新申请发明*3项(含)以上,并在智能交通、公共安防等领域实现应用,具备申报“杀手锏”产品条件。

 

  重要支持基于人工智能的语音分析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突破多语种识别、语音合成等一批关键技术,并围绕教育评判、智能客服、机器翻译等领域开发应用系统。每个项目完成时,新申请发明*2项(含)以上,具备申报“杀手锏”产品条件。

 

  5.智能网联车(A类)

 

  重要支持车辆*定位、静态及动态路况实时识别、传感系统和信息融合技术;路径规划算法及整车智能决策技术;基于云计算和V2X技术的车辆控制技术;通信架构、通信协议、通信终端和通信~技术;满足智能驾驶要求的线控制动、线控转向等关键核心部件;智能驾驶数据采集与虚拟场景搭建技术。每个项目完成时新增*3—5项。

 

  开展紧急自动制动系统(AEBS)等重要驾驶辅助系统的系统集成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研究智能网联汽车云平台体系架构;研究高~性和可靠性的先进控制器集群硬件平台,基础软件平台及操作系统;每个项目完成时新增*3—5项。

 

  方向二:智能网联车测试评价与集成示范

 

  1.智能网联车测试评价技术(A类)

 

  建设智能网联车虚拟~平台,以多控制器联合为基础,对整车电控~功能测试的硬件在环系统平台;建立以整车动力学模型为基础的驾驶员在环~测试系统平台;形成模拟~,实车路试,网联功能相结合的智能网联汽车评价指标及测试方法。每个项目完成时新增*3—5项。

 

  2.智能网联车示范运行工程(A类)

 

  开展定位、感知、决策、控制、通信等核心技术的集成研究,开发智能网联车辆样车及保障系统,并在特定区域开展示范运行。开发样车达到特定场景高度自动驾驶或半开放场景中级自动驾驶,形成*10项,示范运行样车达到3辆及以上运行规模,形成显著社会效应。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请人要求

 

  1. 申请单位应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时一般应按法人单位填写,大学要填写到学院;*驻津大型院所要填写到部、室;大型企业集团要填写到项目法人单位。

 

  2.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二)项目资助经费

 

  1. 每个项目申请资助资金额度为50—200万元。

 

  2. 各单位在申请项目资助资金时,要统筹考虑自筹资金与申请资助资金的数量和比例。企业牵头项目申请资助资金额一般不超过总资金的25%,且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50%。

 

  3. 项目申报的市财政资助资金额不能全部资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申请资助资金额与市科委实际可能提供的资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请单位增加自筹资金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

 

  4. 财政资助经费以前补助的形式,由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联文下达,并由市财政局负责拨付。

 

  (三)申报项目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技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委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包括以下3种情况,查重后项目将不予支持,并视具体情况纳入信用记录。

 

  1. 项目内容查重: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2. 项目负责人查重:截至2017年9月份底,承担有未结题的市级技术研发类(除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一般项目、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创新平台类、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贷款贴息类项目外)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2017年度已得到过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负责人。

 

  3. 项目单位查重:截至2017年9月份底,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技术研发类(除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一般项目、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创新平台类、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贷款贴息类项目外)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包括企业集团、新引进*级科研院所和转制院所、主板或创业板上市公司以及承担有科技小巨人领军培育重大项目的企业)。

 

  (四)不予受理的项目

 

  1. 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 承担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有未经批准逾期一年以上未结题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未按要求执行计划项目年度检查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3. 承担*或市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出现问题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五)优先支持

 

  1. 我市重要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项目,对于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和先进作用。

 

  2. 成长快、竞争力强的企业申报的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或能够形成*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重大创新产品开发项目。

 

  3. 我市企业与国内高校和院所联合申报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4. 能与*发展战略和*科技计划项目形成对接的项目。

 

  5. 具有完备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较高;具有明确的企业创新发展战略和规划。

 

  6. 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纳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选库的企业及享受过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

 

  三、申报流程

 

  (一)单位注册

 

  在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需通过天津市科委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69.114.12/project/login.do),按照说明进行单位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局级主管部门或区科委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请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如已成功申报过市科委其他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二)申请人注册

 

  申请人可通过天津市科委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69.114.12/project/login.do),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请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请书(已经注册的申请人无需再次注册)。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请人可联系单位尽快进行注册。

 

  (三)在线申报

 

  申请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请书后,在计划类别栏和项目类别栏分别选择“科技重大专项与工程”和 “人工智能科技重大专项”,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申请单位;申请单位需要使用单位账号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部门或区科委;局级主管部门或区科委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委。

 

  (四)申报截止时间

 

  1. 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时间为8月17日9点至9月24日17点,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部门两级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应显示为“局级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建议各申请人提前与申请单位及各局级主管部门做好沟通,以避免申报逾期导致申报无效(无局级主管部门,则由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2. 形式审查

 

  项目形式审查时间为9月25日9点至10月9日17点。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形式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部门两级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形式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形式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

 

  3. 技术审查

 

  项目技术审查时间为10月10日9点至10月17日17点。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技术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部门两级审核及形式审查。如果项目通过技术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技术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对于技术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市科委将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

 

  (五)纸质材料受理

 

  对于通过技术审查的申报项目,请在线打印并报送《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含相关附件)纸质版一式七份(申请人、申请单位签章并加盖科技主管部门公章),其中至少一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并在封面右上部标明。每份项目申请书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申请书及附件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完成纸质材料受理后,市科委将组织会议(答辩)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于未通过技术审查的申报项目,一律不参加会议评审。

 

  受理时间:2017年10月18日—20日

 

  受理地点: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地址: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区219室,邮编:300203,电话:58792809,传真:58792799)

 

  四、相关联系方式

 

  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20日下午17点前(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或电子邮箱,具体如下:

 

序号

咨询内容

咨询

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邮箱

1

申报指南(方向一:1-4

高新处

谭振东

58326719

 

申报指南(方向一:5;方向二)

高新处

甄晓阳

58832916

2

项目资金预算

条件财务处

张兵

58832932

3

R&D经费内部支出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统计中心

李光文

program@tstc.gov.cn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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