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集成电路设计中心多项目晶圆(MPW)流片补贴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天津市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的发展,鼓励天津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主创新,开拓市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天津市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半年以上,并与天津市集成电路设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签订服务协议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机构(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企业通过中心或中心合作单位组织进行多项目晶圆(MPW)流片,并拥有该流片项目知识产权的,经中心专家组审核后给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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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快天津市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的发展,鼓励天津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主创新,开拓市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天津市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半年以上,并与天津市集成电路设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签订服务协议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机构(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企业通过中心或中心合作单位组织进行多项目晶圆(MPW)流片,并拥有该流片项目知识产权的,经中心专家组审核后给予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