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
管委会(党组)各部门、各单位、各直属企业,各相关驻区单位,泰达控股公司办公室: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已经管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2008年印发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的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6月19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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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党组)各部门、各单位、各直属企业,各相关驻区单位,泰达控股公司办公室: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已经管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2008年印发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的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6月19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的试行办法
*条 【目的】为了促进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的发展,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试行办法适用于在开发区内注册并实际经营,经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服务平台】设立天津开发区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软硬件、培训宣传等服务,推动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的快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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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目的】为了促进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的发展,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试行办法适用于在开发区内注册并实际经营,经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服务平台】设立天津开发区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软硬件、培训宣传等服务,推动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的快速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