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
搜索
搜索
关于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政策申请的提醒
关于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政策申请的提醒

新闻动态

资讯分类

相关资讯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
/
/
/
关于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事项的通知

关于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事项的通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09-09-07 04:05
  • 访问量:

【概要描述】有关集成电路企业:    为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加强研究与开发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科技水平,根据《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132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资质   符合《办法》第四条规定,从事《2009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

关于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事项的通知

【概要描述】有关集成电路企业: 

  为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加强研究与开发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科技水平,根据《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132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资质

  符合《办法》第四条规定,从事《2009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09-09-07 04:05
  • 访问量:
详情

有关集成电路企业: 

  为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加强研究与开发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科技水平,根据《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132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资质

  符合《办法》第四条规定,从事《2009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发改办高技[2009]1813号)规定的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企业,均可按照《办法》要求进行申报,但申报项目不得与*科技重大专项重复。

  二、关于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文件并行的方式。申报企业需在集成电路研发资金申报网(www.itfund.gov.cn/icfund)上注册登记,下载申请报告,按规定格式编制申请报告。


  电子稿包括:申请报告、近2年主要财务指标表、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代码证书扫描件、集成电路企业认定证明扫描件、近2年申报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包括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并盖企业章确认)、完税证明扫描件等,大小在2M以内,不得压缩,通过网站上传。

  纸质稿除与电子稿内容相同,应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集成电路企业认定证明文件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完税证明复印件、其他说明研发能力的文件(如*证书等复印件)。上述文件均需一式两份,经简单装订,通过邮寄送达。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B2003
  邮政编码:100086

  两稿需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不得遗漏。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关于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自200991开始,至2009910结束(注:本次申报电子稿上传截止时间为96 2400),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稿以寄送邮戳日期为准。

  四、关于申报要求

  企业要对所有申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信息失实,取消企业申报资格。

  五、关于咨询解答

  企业在申报过程中若有疑问,可以向以下人员咨询。

  联 系 人:郭力力、葛亮、张玉恒

  联系电话:010-68208297、82512089、68208035

客服热线
022-83945506 022-83945506
服务时间:
8:00 - 18:00
客服组: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关注我们

天津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