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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2011年度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滨海新区2011年度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 分类: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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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1-09-22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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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为贯彻落实全市和区委、区政府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总体部署,实施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做大科技型企业总量规模,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科技小巨人与创新领军企业,根据《滨海新区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围绕全力打好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攻坚战、多方面推进“十大战役”的要求,按照全市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企业处于创立期、成长期、壮

滨海新区2011年度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概要描述】为贯彻落实全市和区委、区政府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总体部署,实施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做大科技型企业总量规模,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科技小巨人与创新领军企业,根据《滨海新区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围绕全力打好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攻坚战、多方面推进“十大战役”的要求,按照全市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企业处于创立期、成长期、壮

  • 分类: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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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全市和区委、区政府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总体部署,实施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做大科技型企业总量规模,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科技小巨人与创新领军企业,根据《滨海新区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围绕全力打好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攻坚战、多方面推进“十大战役”的要求,按照全市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企业处于创立期、成长期、壮大期不同发展阶段的实际需求提供切实有效的支持和服务,扶持一批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尽快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造就一批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竞争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家,做大做强滨海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

  二、支持对象

  1、申报企业需要拥有一定科技人员,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通过科技投入开展创新活动,并提供相应产品或服务。

  2、企业申报项目应符合滨海新区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方向,重要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现代都市农业、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

  3、2011年2月1日前工商注册的企业须已经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2011年2月1日之后工商注册的需要尽快组织认定、并要求于2011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认定。

  4、已经通过*和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优先列入支持范围;现代都市农业、生物医药领域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5、今年以来通过科技招商落户或拟落户的重要项目单独组织实施,企业申报条件、程序按照《滨海新区2011年度重要科技招商项目申报通知》。

  三、项目类别、支持方式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需求,设立科技创业、成长助推、创新领军企业发展三类项目,经认定的*、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参加*863计划成果对接项目、中科院成果对接项目根据所处发展阶段分别申报相应的项目类别。

  (一)科技创业项目

  科技创业项目支持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通过项目实施带动企业尽快步入发展正轨,增强创新能力,尚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要尽快达到认定条件。重要支持科技领军人才自带项目到新区创业、重大科技成果入区产业化等途径创立的科技型企业。

  1、支持方向和方式

  (1)支持方向为支持企业围绕关键技术开展攻关或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2)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万元,领军人才创业项目、*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参与*863计划成果对接、中科院成果对接的项目支持金额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提高;政府资助资金一般不超过项目投入总额的50%。

  2、申报条件

  (1)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高于1000万元,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25%(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或科技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经认定,可直接列入支持范围。

  在2010年度新区科技小巨人计划获得立项支持的初创期企业,2010年度销售额突破1000万元或2010年销售额增长率超过100%,可以继续申报2011年度科技小巨人计划项目。

  (2)在新区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

  (3)企业有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灵活的激励机制。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或专有技术、先进知识。

  (5)企业成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即2008年7月1日之后工商注册)。

  (6)已经通过*和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立项。

  (7)参与*863计划成果对接、中科院成果对接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二)成长助推项目

  成长助推项目支持处于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尽快做大做强,发展成为科技小巨人。

  1、支持方向和方式

  (1)支持方向为围绕关键技术开展攻关或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2)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成长Ⅰ期、Ⅱ期企业较高支持金额分别为100万元、200万元,一般不超过项目投入总额的30%、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50%。

  2、申报条件

  (1)根据企业营业收入,分为成长Ⅰ期、Ⅱ期企业,营业收入与成长性要求分别为:

  成长Ⅰ期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3000万元,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15%(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成长Ⅱ期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为3000万元-1亿元,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15%(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在2010年度新区科技小巨人计划获得立项支持的成长期企业,2010年度销售额突破1亿元或2010年销售额增长率超过50%,可以继续申报2011年度科技小巨人计划项目。

  (2)在新区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

  (3)企业有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灵活的激励机制。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或专有技术、先进知识。

  (5)企业需要有未来3-5年内发展规划。

  (6)已经通过*和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立项。

  (7)参与*863计划成果对接、中科院成果对接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三)创新领军企业发展项目

  创新领军企业发展项目支持处于壮大期的科技型企业尽快发展壮大,成为国内外知名的领军企业,围绕关键领域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拳头产品,支撑滨海新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1、支持方向和方式

  (1)支持方向为围绕关键技术开展攻关、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等。

  (2)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较高金额为300万元,一般不超过项目投入总额的30%、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50%。

  2、申报条件

  (1)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为1亿元-10亿元,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10%(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获得2010年度、2011年度新区自主创新重大项目支持企业以及获得2010年度科技小巨人计划创新领军企业项目支持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列入今年支持范围。

  (2)在新区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

  (3)企业有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灵活的激励机制。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或专有技术、先进知识。

  (5)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和行业先进地位的核心技术及产品,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细分)位居前列。

  (6)原则上要求有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的计划,企业需要具备明确的发展规划,列入全市或新区上市后备企业的优先列入支持范围。

  (7)已经通过*和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立项。

  (8)参与*863计划成果对接、中科院成果对接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四、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材料

  (1)《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项目申请书》;

  (2)相关附件包括:

  ①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②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8、2009、2010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③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④*或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⑤*销售、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⑥*和我市认定的科技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

  ⑦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独占许可协议、技术合同等);

  ⑧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⑨企业有关管理制度、科技创新制度、财务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介绍;

  ⑩企业承担市级以上科技立项或被认定为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成长助推项目的企业还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①企业未来3-5年发展计划简稿(5000字以内);

  (4)申报创新领军企业发展项目的企业还需提供以下文件:

  ①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和行业先进地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的工作计划;

  ③企业未来3-5年发展计划简稿。

  (5)尚未通过*、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需要分别提交发展成为*、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的专项工作计划。

  (6)申报*863计划成果转化项目、中科院成果对接项目的企业,还需提供项目合作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意向书)。

  (二)申报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六份(其中一份原件),左侧直接装订成册。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并附电子文档(可用移动硬盘、优盘等拷贝)。

  网上申报材料:企业在提交纸质材料同时,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小巨人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上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企业在网上申报系统上提交材料要与企业提交纸质材料一致。网上申报系统具体填报方式另行通知。

  (三)申报方式

  1、受理部门:各申报单位请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各功能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并加盖所属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公章。各功能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统一报送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受理。企业同时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网上申报材料。

  2、申报截止时间:请于2011年9月25日前提交各管委会科技部门,新区科委于9月26、27日两天集中受理。

  五、配套扶持

  1、入选滨海新区科技小巨人计划的企业优先推荐滨海新区政策性科技金融公司,获得股权投资、周转资金等扶持,并推荐申报市科委科技小巨人计划项目。

  2、各功能区应加大对获得滨海新区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支持的企业的扶持力度,从税收奖励、房租补贴等方面给予倾斜。

  3、新区科委会同各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加大对入选企业的辅导和服务力度,定期了解企业发展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对重要企业建立专门联系员制度,进行一对一的辅导和服务。

  4、新区产学研联盟、公共技术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各类科技创新政策向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入选企业倾斜。

  六、咨询电话

  1、滨海新区科委主管工程师

  电子信息(硬件):马骉(高新处) 65305972

  电子信息(软件):张玮(高新处) 65305985

  新能源、新材料:梁鹏(高新处) 65305974

  先进制造、航空航天:吕云飞(高新处) 65305973

  现代都市农业、节能环保、食品加工:单琪(社发处) 65305976

  生物医药及诊治器械:于萍(计划处) 65305969

  *863计划成果转化项目:王明涛(知识产权处) 65305980

  中科院成果对接项目:王颖生(知识产权处) 65305979

  2、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联系人:罗芸婷 联系电话: 66211326

  地址:开发区四大街天大科技园A1楼5楼G室

  附件:

  1、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科技创业项目申请书

  2、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成长助推项目申请书

  3、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创新领军企业发展项目申请书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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